校内各单位:
2015年财政年度即将到来,为了更好的完成新一年度学校财务预算工作,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和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快2014年学校财务预算经费项目的执行
财政部、教育部非常重视直属高校预算执行的监管,在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预算长效机制建设的大前提下,采取了预算执行进度按月通报制度、约谈制度、绩效奖励制度、预算执行与当年预算调整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制度等一系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措施。财政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度,直接关系学校的下一年度预算拨款,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完成专项经费的支出,以免财政拨款被财政部门强制收回。本年度财政专项经费主要包括: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国家助学金、本科教学工程、基本建设经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经费、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香港与内地师生交流计划、教育部国培计划等。对预算执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1.已执行完毕的项目,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和专项报账流程,及时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开展绩效分析和评估。
2.预计在年内能完成,但仍处于执行过程中的项目,要加快项目执行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3.本年度内无法完成的项目,要查找原因,及时向学校预算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反映。项目若仍需继续实施的,应重新申报2015年预算,若经批准,方可继续执行;若没有批准,其经费将由学校统筹安排。部分财政专项经费结余将由财政部收回。
4.对各单位已从财政拨款项目中办理借款手续尚未报账的款项,请在规定报销日期内抓紧办理借款的核销业务,否则在本财政年度终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未执行完毕将会注销专项结余,来年再核销借款时,因没有资金来源而造成借款不能办理核销手续的,其费用由借款单位负责。
5.做好年终结算准备工作。相关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尽快启动和完成公共课结算、互开课结算、水电和网络费结算、房屋资源占用费、留学生学费分成、特殊人员补贴、年终分配方案制订等工作,避免年底集中办理。
6.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项目负责人要树立财经法律法规意识,不能因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而发生转移、挪用、私设小金库等各种违规操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12号文),审计处将于2015年上半年对学校本级和所属各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和审查,审计结果将作为学校2015年各项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2015年学校财务预算工作编制原则及流程
依照国家“无预算,无支出”原则,学校预算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细化。为此,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学校,认真做好2015年学校财务预算的相关工作。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国家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教育部2015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学校年度财力、单位工作任务目标、单位年度收入情况、学校和各单位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学校和各单位2014年经费结余情况、审计处2014年预算决算审计意见等。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以量入为出和量力而行为基础,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不做赤字预算,建设经费在学校财力可承受能力和教育部批准范围内尽可能安排。 2.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原则。以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保离退休、促发展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资金需求。切实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保证学生资助补贴足额到位。 3.零基预算原则。为落实教育部提出的调整学校财务资源存量,激活存量的要求,2015年继续实行零基预算,2014年底各项结余经费纳入2015年统一预算。 4.任务驱动原则。围绕学校“一体两翼”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办学思路,结合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经费投入。真正做到钱与事相结合,做到任务、目标与考核相结合。 5.“刚性预算”原则。为了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坚持“刚性预算”原则,即预算制订好后在执行过程中严格做到不追加,少调整。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则按相关程序审批调整。 6.勤俭节约原则。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高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预算要从严从紧做实、严格控制行政办公支出标准,“三公”支出预算在2014年基础上只减不增,构建节约型校园。 7.绩效性原则。预算编制体现绩效性,并将项目绩效分析、论证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8.
9.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根据学校目标管理小组的考评要求,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各单位的2015年的预算申报要参照2014年的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务必做到实事求是,确保所申报的预算及对应的任务当年能够完成,以避免虚报、多报。根据学校目标管理小组的考评要求,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预算执行情况不到位会影响当年目标任务考核的结果。
(三)预算编制的流程
学校2015年预算的编制按照“党委常委会定预算控制额度、校长办公会定预算细化方案、教代会审议通过方案、党委全委会批准预算实施方案”等决策程序,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步骤完成。
1.学校二级单位预算“一上”方案的编制
学校二级单位预算“一上”方案从填报对象来划分,分为职能部门预算(含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党政机关单位、直属单位)和学院预算(含学校各个学院、研究所和中心)。从预算内容来划分,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部门预算
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党政机关单位、直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2015年度工作任务、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职能部门预算“一上”方案。根据学校两级财务管理体制的要求,职能部门的支出预算应紧紧围绕“规范、监管、评估、服务”等职能展开。
所填表格为《2015年校内预算——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1)。
其中,收入表填列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能纳入学校收入总预算的全口径收入额。支出表填报内容主要分为运转维持性经费和任务经费两部分。运转维持性经费是指各部门日常运转中发生的办公用品、差旅、交通、邮电通讯等费用;任务经费是指除正常运转外,为完成某些特定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经费支出。任务经费主要有国际化经费、信息化经费、学科、平台、队伍、自主科研“四位一体”统筹建设经费、中央或学校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建经费和其他建设经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填报分为实验设备类、修缮类、信息类和安防类(学校安排的改善办学条件不含信息类)。任务经费项目需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5),其中今年7月向教育部申报并经过审核的中央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项目不再填报申报书。申报书上交至相关部门和财务处,项目论证工作由相关负责单位组织。
(2)学院预算
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2015年度工作任务、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学院预算“一上”方案。
①学院收入预算
表格为《2015年校内预算——学院收入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2)。
该表格填报内容为2015年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依照学校两级财务管理制度,按学生人头数所获得的收入、免费师范生生活费和实习费、各类补贴收入、学校安排专项经费收入、学院创收收入等。
②学院支出预算
所填表格为《2015年校内预算——学院支出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3)。
该表格填报内容为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根据获得的收入安排的各项支出,支出分为基本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学校安排专项经费支出。基本收入安排的支出是指学院以学生人头数收入、政策补贴收入等为依据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学院安排建设经费;学校安排的专项经费主要有国际化经费、信息化经费、学科、平台、队伍、研究“四位一体”统筹建设经费、中央或学校安排实验设备类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其他建设经费。专项经费需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6),其中中央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今年7月向教育部申报并经过审核的项目不再填报申报书。申报书上交至相关部门和财务处,项目论证工作由有关负责单位组织。
(3)请各单位认真填报,于2014年11月18日之前报送至学校财务处信息预算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wcysk@mail.ccnu.edu.cn。各类表格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内下载。
2.学校预算“一下”方案的编制
财务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中央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一上”方案、各部门组织论证的结果,组织若干专家组对“一上”预算进行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安排总额度及分类经费控制数建议方案,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学校预算“一下”方案,于2014年12月底下达各单位。
3.学校二级单位预算“二上”方案的编制
各职能门和学院根据学校预算“一下”方案确定的预算控制数,结合本单位“一上”方案,进一步对2015年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专项经费等支出进行细化(细化到具体项目、每一个项目的明细支出),编制本单位“二上”预算方案。凡是没有细化的项目,学校将不予安排。“二上”细化方案于2014年底报送财务处信息预算科,填报表格另行通知。
4.学校预算“二下”方案的编制
财务处根据各二级单位预算“二上”方案,在审议的基础上经过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平衡,并征求各分管校领导意见后,结合审计处对各二级单位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二上预算细化方案的审计意见,编制学校预算“二下”方案,报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全委会审议批准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5.在学校2015年度预算未下达之前,财务处将按2015年预算 “二下”草案的上会额度预拨部分经费,保证各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2015年财务预算编制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经费预算工作是学校改革发展、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与各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紧密相关,各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
2.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对于项目分块预算,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制订相应工作计划。与项目分块预算有关的部门和学院,要在各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配合做好本单位的切块预算工作。
3.预算民主、充分论证。各单位应从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申请预算的项目及经费额度。预算编制要广泛充分听取单位内部意见,要在部门内、学院党政联席会上充分讨论。对重大项目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要经过严格论证。
4.优质、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要在表格或项目申报书体现数据测算的路径和依据。各项数据要做到完整、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1.2015年校内预算——职能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
2.2015校内预算——学院收入预算申报表(一上)
3.2015年校内预算——学院支出预算申报表(一上)
4.2015年校内预算——学院基本数字表
5. 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部门填报)
6. 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学院填报)
华中师范大学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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