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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处是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内设综合办公室、预算管理科、收入管理科、会计核算科、资金管理科、财会监督室六大科室。现有在职工作人员46人,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财务总监1名,工作人员42名。学校党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财务处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2023年,财务处荣获“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会计职业技能大赛团体总分一等奖,王诗秋、陈思、黎久久荣获个人总分二等奖,吕亮荣获“优秀指导老师”称号、杜蓉荣获“优秀领队”称号;焦向明入选第四批教育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吕亮荣获“湖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2024年,财务处荣获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先进会员单位”称号,杜蓉、黎志涛荣获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先进个人”称号;吕亮、张莎、李美玲、林丹入选“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培养计划”,杜蓉、徐晨入选“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库”。财务处现有各级各类领军、高端会计人才11人(次),高级会计师14人(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