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拨款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 华中师范大学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4]140号)精神,经各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研究生工作部审核,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已经公示。财务处根据已公示的评定结果和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对各单位学业奖学金进行了复核,并按核定额度分别拨款至各单位“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经费项目编号11110)和“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经费项目编号11111)项目。请各单位查收并核对拨款额度。
按照教育部完费注册的管理规定,原则上各单位应按照先缴学费后发放的程序。请各单位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摸查,对于欠费的学生,应尽快缴清学费后发放;对于已缴费的学生,学院尽快按发放程序上报发放。
财务处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