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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财会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1-13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4]676号),我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财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历学位条件

原则上为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所毕业的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

(三)年龄条件

原则上要求应届生硕士26岁以下、博士30岁左右;往届生若有应聘岗位类似工作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630日。

(四)学习成绩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有公开论文发表。国内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相当于该水平;具备学校财会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信息处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身体素质条件

身心健康,能承担较繁重的工作。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315日。学校将组织统一网上报名,另行公布。应聘人员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人员财务处邮箱:wjw8022@mail.ccnu.edu.cn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将在面试之前现场核实,届时请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获最后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现攻读学位的学位证明;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英语六级成绩证书(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5)所获奖励、资格考试证书等材料;

(6)科研成果原件。

3.资格审查

人事处将会同财务处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人事处、财务处网站上公布,并告知考核有关事宜。

三、考核安排

考核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财务处进行;复试由财务处、人事处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http://www.ccnu.edu.cn)、人事处网页、(http://renshi.ccnu.edu.cn)或财务处网页(http://cwc.ccnu.edu.cn/)公布人员招聘相关信息,请注意查阅。

2.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初试、复试等招聘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27-67868010

3.未尽事宜请向我校人事处或用人单位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王 电话:027-67868053

财务处联系人:胡 电话:02767868078

应聘报名请进入人事处网站: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