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科学编制学校2027年财务收支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部署及学校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就2027年“一上”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是学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工作安排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学校将从编制2027年预算起,系统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决打破传统“基数+增长”的预算安排模式和支出固化格局,坚持以事定钱、以效促用,推动办学资源精准高效配置。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确保零基预算改革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系统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资源统筹力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化支出标准建设和应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讲求绩效。
二、重点任务
(一)运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2027年预算。2027年是学校系统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第一年,预算审核标准、程序和力度较以往均有较大变化。各单位申报的支出项目,不论往年是否安排、金额大小、延续年限长短,一律从零开始核定,学校将逐项审核,重点核查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支出测算是否合理、绩效目标是否可考、存量资源是否盘活等。强化项目库管理,所有支出均须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未入库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二)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单位要树牢习惯过紧日子理念,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压减,对低效支出予以减少、无效支出坚决取消,行政管理和运行成本原则上只减不增。进一步压减会议、培训等支出,能从简的从简、能线上的不线下。从严管控“三公”经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对“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前置审核。
(三)强化预算科学管理。各单位要做好预算项目常态化储备,新增入库项目要有充分立项依据,不得将同一事项拆分为多个项目。加强项目排序管理,分清轻重缓急,根据实施进度等合理确定支出计划。科学合理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充分体现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与项目预算金额相匹配。强化支出标准应用,严格按照支出标准编制预算,有效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控制作用。
(四)压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预算编制的组织实施、项目申报、支出测算、绩效目标设置和资金使用管理负直接责任。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归口管理责任,对归口管理项目的立项依据、需求论证、评审入库、排序调整和全生命周期管理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对上报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绩效目标合理性负领导责任。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是指预算年度内能够获取到的经费,填报内容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拨款、服务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学校安排的预算经费无需填报。各单位须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是指预算年度内需要实际支出的经费,填报内容包括基础数据、人员经费预算、学部学院(所、中心)经费预算、机关及直附属单位经费预算、专项经费预算等。所有支出均须以项目形式按零基预算要求重新申报,不得简单填报“上年数”“惯例数”。
1. 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是测算学部学院(所、中心)人才培养与运行经费、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工作经费的主要参考依据,填报截至2026年10月31日的人员数据。填报内容和分工见表1。
表1:基础数据填报内容和分工
序号 | 填报内容 | 填报单位 |
1 | 教职工人数 | 人事处 |
2 | 本科生人数 | 本科生院 |
3 | 研究生人数 | 研究生院 |
4 | 离退休人数 | 离退休工作处 |
2. 人员经费预算
人员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工资、绩效(津贴)、社会保障缴款、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体检经费、住房经费、抚恤及遗属生活补贴、学生奖助学金等。填报内容和分工见表2。
表2:人员经费预算填报内容和分工
序号 | 填报内容 | 填报单位 |
1 | 在编人员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津贴)、学校综合奖励、社会保障缴款、在职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经费、抚恤及遗属生活补贴 | 人事处 |
2 | 校内各类合同工工资 | 人事处、保卫处 |
3 | 工会经费 | 校工会 |
4 | 离退休人员福利费 | 离退休工作处 |
5 | 公费医疗、职工体检经费 | 校医院 |
6 | 住房公积金 | 财务处 |
7 | 住房补贴经费 | 后勤保障部 |
8 | 学生奖助学金 |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合作部 |
3. 学部学院(所、中心)经费支出预算
学部学院(所、中心)经费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人才培养与运行经费、特殊事项经费、自有经费安排的支出。
(1)人才培养与运行经费,指学院为保障人才培养、正常运转以及完成日常工作所使用的经费,主要包括学生培养、学生活动、一般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各类课程资源制作、公共资源占用、教职工活动等方面的支出。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测算,“一上”无需填报。
(2)特殊事项经费,指学校为学院特殊事项所安排的专项补贴,主要包括理/文科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专项、模特专项、野外实习专项、新增专业扶持专项等。
(3)自有经费安排的支出,指为保障学院运行、促进学院发展,从学院创收业务费中安排的支出,创收业务费的余额需按事项立项后才能使用。本年拟从自有经费中安排补充工会经费的,需单独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4. 机关及直附属单位经费支出预算
机关及直附属单位经费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工作经费、任务经费、保障服务经费、附校经费。
(1)工作经费,指为保障正常运转以及完成日常工作所使用的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差旅、交通、邮电、通讯、印刷、会议、培训等费用。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测算,“一上”无需填报。
(2)任务经费,指除正常运转外,为完成某些特定工作任务所使用的经费。
(3)保障服务经费,主要包括学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零星维修经费、应急抢修经费、消防安防运维费等。须结合合同、本年需求变化等重新测算,不得简单沿用基数。
(4)附校经费,主要包括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的经费。
5. 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由各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集中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发展规划处、科技处、本科生院、国际合作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等。各归口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项目入库评审,开展立项必要性论证,明确列支经济事项,核定测算依据及标准,并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待2027年专项经费预算控制数确定后,须及时对项目预算安排进行统筹调整,优先保障排序靠前、成熟度高、绩效指向清晰的项目。
(三)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各单位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需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填报2027年政府采购预算。
四、填报要求
(一)填报方式
2027年“一上”预算通过电子表格形式填报,具体表格和填报说明见附件。
(二)填报时间
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
(三)资料提交
请各单位将填报后的预算表格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cwcysk@mail.ccn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交至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226室)。
联 系 人:方悦宁;黎久久
联系电话:8490;5756
附件:
1. 2027年收入预算申报表
2. 2027年支出预算项目申报表
3. 2027年基础数据表
4.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财务处
202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