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暂存款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财务处现对尚未认领上账的暂存款开展集中清理,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暂存款清理范围为截止目前(2026年9月18日)仍未核销的暂存来款,包括各类科研、学费、培训、其他服务收入等收入性质来款,详情见附件。
未核销来款查询,可登陆学校一站式服务门户,进入“财务综合查询”模块,选择“来款信息—来款查询”检索具体来款信息。
二、核销方式
对于科研、学费、培训、其他服务收入等收入性质款项,需按财务处网站“办事流程”版块相关经费上账流程持充分有效材料到收入管理科(行政楼139室)办理上账。
具体业务负责人如下:
科研经费业务:周老师(67868080)
学费业务:陈老师(67863553)
考试考务、培训类业务:徐老师(67867470)
其他收入业务:张老师(67867470)
业务办理流程见:
科研业务办事流程:https://cwc.ccnu.edu.cn/bslc1/kyywbslc.htm
非科研业务办事流程:https://cwc.ccnu.edu.cn/bslc1/fkysrywbslc.htm
三、清理要求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清理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按要求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及时做好催收、催报和催结工作。对于未及时认领的款项,将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22〕60号)文件规定处理,请各单位提醒、协助相关老师及时办理款项认领和立项上账手续。
附件:暂存款明细
财务处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