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年终决算和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21〕93 号)和《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等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审核情况的报告》(财鄂监〔2021〕23 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暂存款项管理,及时确认收入,现对尚未认领上账的暂存款集中清理。请各有关单位、老师在附件中查看尚未认领的来款信息,按“财务处—办事流程”版块相关经费上账流程持充分有效材料于12月30日前到财务处231办公室办理立项上账,逾期未认领的暂存款学校将进行相应处理。
请各单位协助本单位老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立项上账。(备注:本数据截止2021年12月8日,若后续已进行立项上账处理请勿重复处理)
联系电话:徐老师(科研) 67868080
李老师/张老师(其他收入)67867470
熊老师/刘老师(学费) 67863553
特此通知!
附件:暂存款明细
财务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