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我校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一上”审核意见,现就申诉和补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反馈新增资产配置核减的申诉意见。对于校内各单位在今年7月份上报的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需求,财政部已提出了核减意见(详见附件 1)。
原则上,没有十分充分的理由,应不再对核减意见进行申诉反馈。如有特殊情况或特别充分的理由需要进行申诉的,需提前与教育部财务司沟通,再以学校正式函件形式上报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二、关于补充上报新增资产需求。各单位如有新增资产配置需求(必须是今年7月份第一次上报新增资产信息后产生的新增需求。在7月份上报的新增资产情况详见附件3),请认真填写《2022 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一下”控制数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 2)。
三、注意事项
1.此次补充上报的新增资产包括:2022年需要购置的车辆,2022年需要购置的单价 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以及2022年需要租用的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必须是今年7月份第一次上报新增资产信息后产生的新增需求)。不论使用的资金性质,均需上报。逾期仍未报送计划的,视同无计划,在2022预算年度中不可新增相关资产。
2. 已经核减的资产原则上不能再重新上报。对核减意见如有特殊情况或特别充分的理由需要申诉的,需提前与教育部财务司沟通,再以正式函件形式详细说明情况。
3. 各单位反馈意见或上报新增需求,必须按照规定经论证和严格审核后再上报,对于无充分理由或明显违反规定的申请,教育部将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调整理由,若理由不充分,财政部可能会再次核减相关资产。
4. 因时间紧急,财政部要求按时反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务必于12 月 12日(周日)晚上21点之前反馈调整申请至财务处。财务处收到各单位申请后统一走审批流程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方悦宁
联系电话:18186608837
电子邮箱:cwcysk@mail.ccnu.edu.cn
附件 1:核减资产明细表
2:《2022 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一下”控制数调整申请表》
3:在2021年7月上报的新增资产汇总表
财务处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