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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财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0-10

校内各单位:

为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财务预算,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校内财务预算编制及2020-2023年中期财务规划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预算编制的原则

预算编制坚持合法性原则,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重要性原则,零基预算原则,厉行节约原则和绩效性原则,强化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逐步优化预算结构,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 预算编制的流程和内容

学校2020年预算编制按照党委常委会审定预算总规模、财务预算委员会审议预算草案、教代会审议预算草案、校长办公会审定预算方案,校长签批预算方案等决策程序进行。

学校预算按编制流程分为“一上”、“一下”、“二上”和“二下”。其中,“一上”主要是指校内各单位按照学校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往年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一下”主要是指学校统筹财力后,给校内各单位下达的预算年度的预算控制额度;“二上”主要是指校内各单位在学校下达的控制额度内,开展细化预算的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财务处;“二下”主要是指财务处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实施方案,下拨各单位的预算额度。

学校预算按填报对象划分,分为职能部门预算和学院预算,其中职能部门预算是指学校职能部门、党政机关单位、直属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年度工作任务、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的预算;学院预算是指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年度工作任务、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的预算。

学校预算按填报内容划分,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其中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学事业收入、创收单位缴款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预算;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科学研究经费、保障经费、附校经费及建设经费等预算。

(一) 校内各单位预算“一上”方案的编制

1. 职能部门预算

1.1 收入预算

职能部门的“一上”收入预算所填表格为《2020年校内预算(职能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1-1),收入表填列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纳入学校收入总预算的全口径收入额,包括争取的其他收入等。

1.2 支出预算

职能部门的“一上”支出预算所填表格为《2020年校内预算(职能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1-21-31-41-51-6),填报内容主要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建设经费。其中,本科生院(学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人事部、离退休工作处还需填报学院基础数据表《2020年校内预算基础数据表》(附件2),主要用于测算学院的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预算控制数。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绩效工资(校内津贴)、社会保障缴款、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费医疗、抚恤及遗属生活补贴、学生奖助学金等。涉及填报的部门主要有人事部、后勤保障部、校医院、离退休工作处、本科生院(学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保卫处等,填报表格为《2020年校内预算(职能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1-6)。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含运行经费和任务经费)、保障经费、附校经费等,其中日常公用经费下的“三公”经费和劳务费项目单独填报。

①日常公用经费——运行经费(附件1-2)。日常公用经费中的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日常运转中发生的办公用品、差旅、交通、邮电通讯、印刷、会议、培训等费用。根据学校两级财务管理体制的要求,职能部门运行经费的支出预算应紧紧围绕“规范、监管、评估、服务”等职能展开,并按照要求合理预计运行经费中的“三公”和劳务费支出,做好业务接待、单位用车及车辆维护、因公出国/境、劳务等费用的相关预算。

根据学校要求,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运行经费中列有学生助理劳务费预算的,要列出具体岗位,并对岗位进行描述。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需要聘请助管的由人事部审核、需要聘请助研的由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需要聘请助教(本)的由本科生院(学工部)审核,各单位上报汇总后,其预算将与研究生院(研工部)的“研究生助管经费”、本科生院(学工部)的“勤工助学经费”等专项经费统筹安排。此外,各单位的办公设备购置需求应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论证通过后根据轻重缓急在其预算额度内安排执行。

②日常公用经费——任务经费(附件1-2)。任务经费是指除正常运转外,为完成某些特定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经费支出。常规性任务经费是学校党政机关单位、直属单位开展常规的用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而设定的各类专项支出;一次性任务经费是学校党政机关单位、直属单位在特定时间内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常规性业务费之外安排的专项支出。其中,一次性任务经费以项目的形式具体申报,需同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项目申报书》(附件4)。凡是可归纳至建设经费中的项目不作为任务经费单独申报,应向牵头部门申报相应建设经费。

③保障经费(附件1-3)。保障经费主要包括学校水电费、维修改造经费、留学生宿舍维修维护经费、校园观光车购置经费、职工体检经费、医疗设备购置等。涉及填报保障经费的部门主要包括后勤保障部、保卫处、校医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等。

④附校经费(附件1-4)。附校经费主要用于附属学校的建设,包括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基础教育等相关经费。涉及填报附校经费的部门主要包括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等。

3)建设经费(附件1-5

建设经费主要是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公用经费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分为财政专项经费和校内专项经费。其中,财政专项是指由教育部批复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专项项目;校内专项是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批准的通过学校统筹安排的专项。建设经费实行部门牵头制,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由本科生院(学工部)牵头,基本科研业务费由科技处和社科处牵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按类别分别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信息化办公室、基建处、保卫处、图书馆牵头,一流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由发展规划处牵头,捐赠配比专项经费由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牵头,国际化经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信息化经费由信息化办公室牵头,基本建设经费由基建处牵头。各牵头部门结合学校总体规划,特别是华师“双甲子梦想”之十大愿景,组织相关单位以项目的形式具体申报,做好2020-2023年中期财务规划工作。2020年建设经费项目需同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项目申报书》(附件4),2021-2023年的项目无需填报申报书,仅申报具体项目和估算金额即可。

2、学院预算

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2020年度工作任务、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学院预算“一上”方案。

2.1 收入预算

学院预算收入是指学院在预算年度内的全口径收入,包括学校安排的预算收入、学院服务收入、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所填表格为《2020年校内预算(学院预算)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3-1)。

2.2 支出预算

学院支出预算应紧紧围绕教学、科研工作,统筹安排,力求科学论证、编细编实。所填表格为《2020年校内预算(学院预算)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3-23-3)。该表格填报内容为各学院全年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学院人才培养运行经费、创收业务费、创收酬金、历年结余基金和其他收入项目的相关支出,其中学院人才培养运行经费下的“三公”经费、劳务费和特殊事项需单独填报。

1)学院人才培养运行经费(附件3-2)。学院人才培养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指学院为保障人才培养、正常运转以及完成日常工作所使用的经费,其支出主要包括学生培养、学生活动、一般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各类课程资源制作、公共资源占用、教职工活动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有:本科业务费、研究生业务费、公费留学生业务费、学生就业指导费、学生工作经费、团委学生活动费、研究生活动费、心理咨询费、基层党建经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常规设备购置及小型维修费、实验教学材料费、学院房屋基本维修费、退休人员活动费、各类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立项和竞赛、各类课程资源制作等。学院人才培养运行经费中要合理预计“三公”支出、劳务费和特殊事项。

除特殊事项需填报附件3-2外,学院“一上”不需申报人才培养运行经费,由学校根据人事部、本科生院(学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离退休工作处提供的基础数据,按照定员定额标准进行测算。

2)学院创收业务费、创收酬金、历年结余基金经费安排的支出是指为保障学院运行,促进学院发展,学院自主安排的运行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附件3-3

3)其他收入项目安排的支出。各学院需合理预计其他收入项目的全年支出,做好资金规划,统筹用于学院发展。(附件3-3

学院如需申请科学研究经费、建设经费等,则应向经费牵头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积极沟通,及时跟进,避免出现漏报的情况

(二) 学校预算“一下”方案的编制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中央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各部门组织论证的结果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一上”方案,财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一上”预算进行审议,并在审议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学校2020年度预算安排总额度及分类经费控制数建议方案,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学校预算“一下”方案下达至各单位。

(三) 校内各单位预算“二上”方案的编制

各职能门和学院根据学校预算“一下”方案确定的预算控制数,结合本单位“一上”方案,对2020年预算进一步细化,做到粒度不可分,编制本单位“二上”预算方案。凡是没有细化到位的经费项目,学校将不予安排。“二上”填报表格另行通知。

(四) 学校预算“二下”方案的编制

根据各二级单位预算“二上”方案,财务处在审议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平衡,并在征求各分管校领导意见后,结合审计处对各二级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二上”预算细化方案的审计意见,编制学校预算“二下”方案,并报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在学校2020年度预算未下达之前,财务处将依据2020预算“二下”草案开通部分经费项目的超支权限,保证各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 财务预算编制要求

1. 厉行节约,构建节约型校园

为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原则上一般性支出预算较上年压缩5%10%,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办公、差旅、会议、培训、印刷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从严从紧做实预算,坚持实事求是。

2. 强化预算意识,转换预算管理理念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预算意识,提高站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华师梦为蓝本,与学校总体规划结合,硬化预算对支出的约束,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

3. 突出绩效管理,提升投入产出比

各单位必须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观念贯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4. 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

各预算单位应充分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按照职责明晰、权责匹配、全程监督、失责追究的原则,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同时,动态监管资金使用情况,严防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5. 强调全口径,所有收支纳入预算

各单位要把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严禁游离于预算外的收入和支出。收入要全方位覆盖,支出要涵盖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所有活动。

6. 做好中期财务规划,充分发挥预算的资源配置功能和政策工具作用

各单位应结合华师“双甲子梦想”,提前谋划,科学合理地编制2020—2023年中期财务规划,并按照十大愿景进行归类,强化预算作为货币化党政工作要点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财务预算资源配置、综合平衡和监督管理的功能。

四、 时间要求

20191026日之前,纸质版材料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分管校领导签字(主要是任务经费、建设经费)、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信息与预算科(行政楼22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wcysk@mail.ccnu.edu.cn(请务必发送电子版材料)

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在校园网公布。预算填报表格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内下载。

 

附件:

1. 2020年校内预算(职能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

2. 2020年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表

3. 2020年校内预算(学院预算)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

4. 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校内预算项目立项申报书

 

华中师范大学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