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师生,学校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文件要求,经财政部票据监管中心批准,于2019年6月实行财政非税票据电子化管理。
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之后,开具的有关学费、住宿费、考试费、培训费、代收费等财政非税电子票据,直接发到个人手机和邮箱之中;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电子票服务”并绑定手机号后可以自助查询电子发票信息。
如需要修改个人手机号和电子邮箱,请先登录学校一站式信息门户,在[个人中心]菜单中修改预留信息。
如需要报销这些相关费用,可以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并打印成纸质发票即可。
如未能收到电子发票信息但急需打印发票的同学,可以电话联系财务学费管理科(电话:027-67863553,梁老师),或直接到学生事务大厅的财务学费窗口办理重新发送电子发票信息到指定邮箱。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