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财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8-10-12
 


校内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等文件和教育部预算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财务预算编制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快2018年学校财务预算的执行

财政部、教育部高度重视对直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与监管,采取了预算执行进度按月通报制度、约谈制度、绩效奖励制度、预算执行与当年预算调整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制度等一系列加快预算执行的措施。根据《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预算资金安排的预通知》(教财司函[2018]451)的文件要求,财政部将以2018年预算整体执行进度和支出规划数为基础,按比例扣减部门2019-2021年支出规划控制数。财政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度直接影响到学校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拨款数额。对执行较差的部属高校,教育部会对其进行相应的调剂,请各校内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完成我校专项经费的支出,避免财政拨款被财政部门强制收回。

本年度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主要包括: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以及教育部各司局追加下达的专项资金等。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和校内预算安排的基本运行经费(职能部门)、基本发展经费、重点发展经费等均属于零基预算范畴,各单位要确保每个考核阶段的预算执行进度。下一阶段预算执行的具体要求如下:

1.已执行完毕的项目: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和报账流程,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开展项目评估和绩效分析。

2.处于执行过程中并预计在年内能完成的项目:要加快项目执行力度,在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3.预计本年度内无法完成的项目:要查找原因,并及时向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反映。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项目若仍需继续实施的,应重新申报2019年预算,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执行;若没有批准,其经费将由学校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执行,并确保每个考核节点的执行进度,否则年末财政结余资金将由财政部收回。

4.对各单位已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中办理借款手续但尚未报账的款项,请在规定的报销日期内尽快办理借款核销业务。未核销的借款在财务上视为预算未执行,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执行进度。

5.教育部明确规定各司局追加下达的专项资金执行期为两年,2017年下达的此类项目资金必须在本年度执行完毕,请承担该类项目的教职工务必在规定的执行期内完成,否则结余资金将由财政部收回。

6.各归口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项目负责人要树立财经法律法规意识,讲政治的高度重视预算执行,不能盲目为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而进行转移/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操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12号文),审计处将对学校本级和校内各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和审查,审计结果将作为2019年学校各项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2019年学校财务预算工作编制原则及流程

依照国家“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学校的预算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细化。为此,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学校,认真做好2019年学校财务预算的相关工作。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国家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教育部2019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十三五”规划及2019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学校年度财力、单位工作任务目标、单位年度收入情况、学校和各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等。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编制。学校预算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教育部2019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规定。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以量入为出和量力而行为基础,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在总量上平衡、收支结构合理以及分配比例协调。

3.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布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保证重点。

4.零基预算原则。为落实教育部提出的调整学校财务资源存量,激活存量的要求,2019年将继续实行零基预算,2018年底各项结余经费须纳入2019年统一预算。

5.勤俭节约原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做实预算,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在2018年基础上只减不增,构建节约型校园。

6.讲求绩效原则。校内预算按照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督、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原则,把每一分钱落到实处,并将项目绩效分析、论证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预算编制的流程

学校2019年预算的编制按照“党委常委会定预算控制额度、校长办公会定预算细化方案、教代会审议方案、党委全委会批准预算实施方案”等决策程序,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步骤完成。

学校财务预算从填报对象划分,分为职能部门预算和学院预算,其中职能部门预算是指学校职能部门、党政机关单位和直属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年度工作任务、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的预算;学院预算是指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年度工作任务、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的预算。

学校财务预算从填报内容划分,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其中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学事业收入、创收单位缴款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三大类、七大项,主要是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人才培养经费、科学研究经费、保障经费和附校经费)和建设经费(一流学科建设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经费和基建经费)。

学校财务预算从编制流程划分,分为“一上一下”预算和“二上二下”预算,其中“一上”预算主要是指校内各单位按照学校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根据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往年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同时报送人员等基础数据和项目支出安排依据等情况,对年度学校总体收支情况进行摸底,并初步确定学校总盘子;“一下”主要是学校统筹财力后,给校内各单位下达的预算年度的预算控制数;“二上”预算主要是校内各单位在学校下达的控制额度内,开展细化预算的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财务处;“二下”主要是财务处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实施方案,下拨各单位的预算额度。

1.校内各单位预算“一上”方案的编制

1)职能部门预算

职能部门的“一上”预算所填表格为《2019年校内预算(职能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1),其中收入表填列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能纳入学校收入总预算的全口径收入额,支出表填报内容主要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建设经费,其中“三公”经费和劳务费项目单独填报。专项经费需填报《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今年7月向教育部申报并经过审核的项目不再填报申报书,只需将申报书上交至相关部门和财务处。

根据学校要求,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运行经费中列有学生助理劳务费预算的,要列出具体岗位,并对岗位进行描述。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需要聘请助管的由人事处审核、需要聘请助研的由研究生院审核、需要聘请助教(本)的由教务处审核,各单位上报汇总后,其预算将与研究生院的“研究生助管经费”、学工部的“勤工助学经费”等专项经费统筹安排。此外,各单位的办公设备购置需求应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论证通过后根据轻重缓急在其预算额度内安排执行。

2)学院预算

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2019年度工作任务、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学院预算“一上”方案。

学院基本数字表

所填表格为《2019年校内预算(学院预算)收入预算及基本数字表》(附件2)。

学院的各类基本数字,是核定学院收入的重要依据。表格内容与往年基本一致,请认真浏览表格,正确录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按流程核准后上报。

学院收入预算

所填表格为《2019年校内预算(学院预算)收入预算及基本数字表》(附件2)。

该表格填报内容为2019年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依照学校两级财务管理制度,按学生人头数、教师数、特殊事项专项运行费等所获得人才培养经费的收入。

学院支出预算

所填表格为《2019年校内预算(学院预算)支出预算细化表(“一上”)》(附件3)。

该表格填报内容为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根据获得的校内预算收入安排的,为保障人才培养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其支出按照《华中师范大学进一步完善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华师行字[2016]79号)所规定的范围列支,其中“三公”经费、劳务费和特殊事项单独填报。

2.学校预算“一下”方案的编制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中央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各部门组织论证的结果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一上”方案,财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一上”预算进行审议,并在审议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学校2019年度预算安排总额度及分类经费控制数建议方案,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学校预算“一下”方案,于201811月下达至各单位。

3.校内各单位预算“二上”方案的编制

各职能门和学院根据学校预算“一下”方案确定的预算控制数,结合本单位“一上”方案,对2019年支出预算进一步细化,做到粒度不可分,编制本单位“二上”预算方案。凡是没有细化到位的经费项目,学校将不予安排。“二上”细化方案于2018年底报送财务处信息与预算科,“二上”填报表格另行通知。

4.学校预算“二下”方案的编制

根据各单位预算“二上”方案和相关论证依据,结合审计处对各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二上”预算细化方案的审计意见,编制学校预算“二下”方案,并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5.在学校2019年度预算未下达之前,财务处将按2019预算“二下”草案的上会额度开通部分经费项目的超支权限,保证各单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2019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经费预算工作是学校改革、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与各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紧密相关,各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各单位预算方案由经办人、单位财务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2.统筹协调,相互配合。校级预算编制实施牵头管理,各类人员津贴、补贴、奖励等由人事处牵头编制,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牵头编制,基本科研业务费由科研部牵头编制,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按类别分别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信息化办、基建处、保卫处、图书馆牵头编制,一流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编制,捐赠配比专项资金由国内合作与校友办公室牵头编制,国际化经费由国际合作处牵头编制,信息化经费由信息化办牵头编制,研究生奖助金由研究生院牵头编制,本科生奖助金由学工部牵头编制。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制订相应工作计划。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在各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配合做好预算工作。

3.预算民主,充分论证。各单位应从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申请预算的项目及经费额度。预算编制要广泛充分听取单位内部意见,要在部门内、学院党政联席会上充分讨论。对重大项目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要在一定范围内经过严格论证。

4.遵循规则,提升质量。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要在表格或项目申报书体现数据测算的路径和依据。各项数据要做到完整、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时间要求

20181025之前,纸质版材料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分管校领导签字(主要是分块经费)、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信息与预算科(行政楼22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wcysk@mail.ccnu.edu.cn请务必发送电子版材料

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在校园网公布。预算填报表格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内下载。

 

附件:

12019年校内预算(职能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

22019年校内预算(学院预算)收入预算及基本数字表

32019年校内预算(学院预算)支出预算细化表(“一上”)

4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

 

 

华中师范大学

20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