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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餐饮票据报销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2-05-16

校内各单位:


因餐饮类票据版本变更,2011年起湖北省地税发票统统一更新为机打发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票据报销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学校餐饮票据报销工作调整如下:旧版非机打餐饮票据报销工作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起餐饮票据报销工作仅受理新版机打发票,旧版餐饮票据原则上不予受理。望校内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做好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