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因餐饮类票据版本变更,2011年起湖北省地税发票统统一更新为机打发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票据报销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学校餐饮票据报销工作调整如下:旧版非机打餐饮票据报销工作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起餐饮票据报销工作仅受理新版机打发票,旧版餐饮票据原则上不予受理。望校内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做好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