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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6年第一期内部控制建设培训会

文章来源:  财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6-11-18

 

(通讯员 吕亮)1117日下午,由财务处牵头组织的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第一期内部控制建设培训会在科学会堂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培训的内容是学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内涵和要求。校内19个相关单位的内部控制专员参加了培训会议。

 

财务处副处长王军首先从什么是内部控制、为什么要进行内部控制、怎么做内部控制等方面对我校已启动的内部控制建设工程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六大文件要求,明确了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时间要求,即:校内相关单位在本周内(1119日前)完成评价资料的提交工作,1123日前由第三方机构安永公司完成学校的基础性评价报告初稿,1130日前学校讨论确定后上报教育部。

 

接下来,承担我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任务的第三方机构安永公司的项目经理岳耀杰详细解读了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内部控制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等文件,通过逐条解析、典型事例展示,并结合前期现场调查中已发现的问题,介绍了我校进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在评价过程中,校内相关单位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以及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随后,校内19各单位的内部控制专员就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中的疑问和具体细节进行了提问,项目经理岳耀杰和财务处副处长王军逐一进行了回答或者进行了研讨。

 

最后,财务处副处长王军做了总结发言,他认为财政部、教育部明确规定了各直属高校1130日必须提交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1231日前必须完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这是一个硬性要求。希望各相关单位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内部控制规定,支持配合第三方机构安永公司的工作,真实完整的提交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所需资料,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共同推进我校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