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华大教育财会发展基金”奖励评审办法正式施行,财会基金奖励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学校从事财会、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或团队均可报名申报。
为充分体现财会基金的激励精神和奖励善意,财会基金委员会决定在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接收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成果申报事项。申报人或单位需在2024年2月29日前,将含电子版的材料整体交给财会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227室,徐立老师027-67868078),相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审办法等详见《“华大教育财会发展基金”奖励评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