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2016年部门决算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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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93年江泽民同志为学校九十周年校庆题词:“发展师范教育事业,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的养分,更弘扬了革命文化教育的传统,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30多万优秀人才。
学校下设30个学院,7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备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的高等教育体系。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32000人,其中本科生近18000人,研究生11000多人,留学生2900多人。现有教职工3800余人,专任教师196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93人,博士生导师397人,专兼职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教学名师”、“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各类国家级人才40人。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中国语言文学和物理学等15个专业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78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中心)60余个,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中国农村研究院、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其他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首批“中国智库来源索引”(CTTI)2个(中国农村研究院与长江教育研究院),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3个。此外,学校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数字化学习),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夸克物质及探测技术),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网络媒体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农药与化学生物学、夸克与轻子物理、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信息技术),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1个(教育信息化),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教育数字媒体与可视化、夸克物质物理、绿色农药与合成化学)以及各类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0个。
“十二五”期间,学校科研经费快速增长,项目经费总量突破10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总数、重大招标项目数排名稳定在全国高校前10位,教育部年度项目近10年立项总数排名全国第一,近五年保持全国排名前三。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奖获奖总数,连续三届位于全国高校前10位。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数,连续五届位居湖北高校前2位。自然科学方面实现973项目首席、国家创新群体、国家级研究基地等突破,累计发表SCI论文3000余篇,在Science、PNAS、PRL、JACS等有关学科高水平代表期刊上发表论文30多篇。累计获得湖北省科技奖励19项,其中自然科学奖一等奖3项、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
学校努力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现代人才培养思想,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有机结合。学校现有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历史学、物理学),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湖北省品牌专业17个,是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和教育部信息化试点高校。毕业生以过硬的思想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2013年,教育部对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得到充分肯定。
多年来,学校形成了“博学、博爱、博雅”的“三博”校园文化,近150多个学生社团活跃其中,“创新杯科学文化节”“树人杯艺术文化节”“博雅大讲堂”“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桂苑之歌”等成为我校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武汉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舞台。学校实现了校园无线网络及学生宿舍空调全覆盖,图书馆馆藏面积39689平方米,藏书300余万册,并具有先进的“校园文献网络化管理与服务系统”,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科技和文化交流,国际化水平位居全国高校第22位。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学术联系,大批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任教讲学。出国(境)研修、参加国际会议、开展合作科研的教师人数持续攀升。与国外大学共建四所孔子学院,积极选派汉语教师及志愿者赴国外开展汉语教学,传播中国语言与文化。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的国际学生来自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学校部门决算反映华中师范大学本级、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的经费收支情况。
表1: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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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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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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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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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栏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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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146,006.9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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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府性基金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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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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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53,773.52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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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0.00 |
五、教育支出 |
193,39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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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371.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60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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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21,240.19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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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捐赠收入 |
554.7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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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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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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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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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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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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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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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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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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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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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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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3,43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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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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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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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其他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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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21,391.63 |
本年支出合计 |
207,5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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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964.72 |
结余分配 |
11,7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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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37,154.5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40,2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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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9,510.90 |
合计 |
259,5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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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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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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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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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6年收入总计259510.90万元,与2015年253855.00万元相比,增加5655.90万元,增长2.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88.36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913.66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651.3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410.82万元,以上收入合计221391.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增加964.7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7153.36万元。
学校2016年支出总计259510.90万元,与2015年253855.00万元相比,增加5655.90万元,增长2.2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08万元,教育支出减少5465.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8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58.44万元,以上支出合计207508.72万元;结余分配增加5694.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3048.70万元。
学校2016年收入合计22139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006.91万元,占总收入的65.95%;事业收入53773.52万元,占总收入的24.2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7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7%,其他收入21240.19万元,占总收入的9.59%。
学校2016年各项支出合计20750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70.24万元,占总支出的71.93%;项目支出57795.56万元,占总支出的27.85%。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82万元,占总支出的0.03%;教育支出193391.58万元,占总支出的93.32%;科学技术支出608.60万元,占总支出的0.29%;住房保障支出13439.72万元,占总支出的6.48%。
学校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14604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72.32万元,占总支出的74.13%;项目支出37775.55万元,占总支出的25.87%。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102),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5.69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17.94万元减少了12.25万元。主要原因是此类拨款收入减少。
2、小学教育(2050202),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2084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2050万元增加34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3、高中教育(2050204),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8203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9789.44万元,减少1586.44万元,降幅为16.2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4、高等教育(2050205),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118450.79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113108.35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42.44万元。
5、来华留学教育(2050602),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4414.78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3893.04万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521.74万元。
6、教师进修(2050801),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569.84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199.86万元,增加369.98万元,增长185.12%。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增加,财政拨款相应增加。
7、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563.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334.28万元,增加229.05万元;增长68.52%,主要原因是承担项目增加,财政拨款相应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8、机构运行(2060201),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503.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307万元,增加196.61万元,增长64.0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104.99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115.05万元减少10.06万元。
10、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6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数为3814万元,比2014年决算支出数3050万元,增长25.0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764万元。
11、购房补贴(2210203),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7333.86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5800万元增长26.4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1533.86万元。
四、名词解释
决算收支表中的“科目名称”和“科目编码”是指在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中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的各项内容,是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分类,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1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小学教育(2050202):反映的是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3.高中教育(2050204):反映的是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4.高等教育(2050205):反映的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5.来华留学教育(2050602):反映资助来华留学生支出;
6.教师进修(2050801):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7.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反映除教育事务管理、普通教育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8.机构运行(2060201):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学技术奖励、核事故应急指挥、对已转制为企业的各类科研机构补助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0.能源节约利用(2111001):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11.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购房补贴(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财政拨款收入:指高等学校当年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学费,普通高中住宿费,高等学校学费,高等学校住宿费,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和考试考务费;科研事业收入主要包括除教育部财政科研拨款以外的中央和地方科研经费拨款,以及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高等学校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高等学校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租金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和存货盘盈收入等。
1.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经营支出: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