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评奖结果揭晓,我校获得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2012年度先进单位称号,财务处张靖、刘坤获高校分中心先进个人。
2012年度在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下,学校在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拨款不足的情况下,财务处积极自筹资金,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将这项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财务处及时核对每位教职工公积金变动和总量变动情况,坚持当月补扣当月汇缴,做到了公积金管理账目清晰、信息全面,有效的保证了公积金缴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财务处不断加强和改进公积金管理与服务。2012年专门编制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宣传册,设置了宣传栏,方便职工了解办理公积金相关事宜;并通过有关会议,广泛宣传公积金有关政策,使我校公积金缴存、使用更加规范有序,工作受到上级组织和广大教职工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