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科学、合理编制学校2026年财务收支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预算管理要求,现将2026年“一上”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预算资源统筹力度,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引导预算科学管理,清理优化项目设置,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讲求绩效。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单位运行经费总规模,一般性支出能压则压、应减尽减,坚决削减碎片化、费用化、小资化、娱乐化支出。严格控制国内差旅、会议培训、节庆论坛展会等支出,优化会议培训等活动开展方式。因公出国(境)费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出访活动,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减少低效运维投入,压缩非必要的委托业务费和购买服务支出。
(二)加强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各单位要贯彻落实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要将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项目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确保有限资金精准投向发展最急需、效益最显著的领域。认真清理评估现有项目设置及实施情况,对交叉重复的同类支出事项进行合并;对相关政策已经取消的项目,任务目标已完成的项目,长期按基数安排、依据不足的项目,及时予以终止;对需要继续实施的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结合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情况完善以后年度支出计划。
(三)强化预算科学有效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常态化开展项目论证和入库管理,确保新增项目具备充分的立项依据,做好前期方案制定和资金测算。加强项目优先级评估与排序管理,分清轻重缓急,根据项目成熟度与实施进度合理规划年度支出。科学合理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确保目标内容清晰反映项目核心产出与预期效益,指标可衡量、可考核,并与项目预算金额相匹配。推进预算编制与业务规划、任务安排的有机衔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四)节约高效配置国有资产。各单位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新增资产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遵循“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优先通过内部调剂、资源整合等方式满足业务需求。确需新增购置的,应充分开展可行性论证,在购置、租用等多种方式中进行经济性比选,择优确定配置方案。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
(五)压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准确把握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发展需求,精心组织论证,确保预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预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亲自部署、全程参与、严格把关,确保预算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对巡视巡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有效应用于改进预算编制工作。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指预算年度内能够获取到的经费,填报内容包括教育部各司局拨款、各级政府部门拨款、服务收入及其他收入等,不包含学校安排的预算经费。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指在预算年度内需要实际支出的经费,填报内容包括基础数据、人员经费预算、学院经费预算、部门(直属单位)经费预算、专项经费预算等。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填报内容,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填报。具体如下:
1.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是测算学院人才培养与运行经费、部门(直属单位)工作经费的主要参考依据,填报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人员数据。填报内容和填报单位见表1:
表1:基础数据填报单位
序号 | 填报内容 | 填报单位 |
1 | 教职工人数 | 人事处 |
2 | 本科生人数 | 本科生院 |
3 | 研究生人数 | 研究生院 |
4 | 离退休人数 | 离退休工作处 |
2.人员经费预算
人员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工资、绩效(津贴)、社会保障缴款、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体检经费、住房经费、抚恤及遗属生活补贴、学生奖助学金等。填报内容和填报单位见表2:
表2:人员经费预算填报单位
序号 | 填报内容 | 填报单位 |
1 | 工资:在编人员工资、 校内各类合同工工资 | 人事处、保卫处 |
2 | 绩效(津贴):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津贴)、学校综合奖励 | 人事处 |
3 | 社会保障缴款 | 人事处 |
4 | 职工福利费:在职福利费、工会经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 | 人事处、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
5 | 离退休人员经费 | 离退休工作处 |
6 | 医疗体检经费:大病互助金、公费医疗、职工体检经费 | 校工会、校医院 |
7 | 住房经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经费 | 财务处、后勤保障部 |
8 | 抚恤及遗属生活补贴 | 人事处 |
9 | 学生奖助学金 | 党委学生工作部、国际合作部、研究生院 |
3.学院经费支出预算
学院经费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人才培养与运行经费、特殊事项经费、学院自有经费安排的支出。“一上”仅填报特殊事项经费、学院自有经费安排的支出。
(1)特殊事项经费,指学校为学院特殊事项所安排的专项补贴,主要包括“三废”处理专项、模特专项、野外实习专项、新增专业扶持专项等。
(2)学院自有经费安排的支出,指为保障学院运行、促进学院发展,从学院创收业务费中安排的支出,创收业务费的余额需按事项立项后才能使用。本年拟从自有经费中安排补充工会经费的,需单独作为一个项目申报。自有经费安排的支出项目实行零基预算,年度预算调整时不得调回学院自有经费,年终余额不转入学院自有经费。
4.部门(直属单位)经费支出预算
部门(直属单位)经费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任务经费、保障服务经费、附校经费。
(1)任务经费,指完成特定任务所使用的经费,包括常规性任务经费和一次性任务经费。常规性任务指每年都需要开展的事项,一次性任务指在特定时间内(一般为一年)需完成的特定工作。
(2)保障服务经费,主要包括学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零星维修经费、应急抢修经费、消防安防运维费等。
(3)附校经费,主要包括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的经费。
5.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以上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由各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集中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发展规划处、科技处、本科生院、国际合作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等。各归口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项目入库评审,开展立项必要性论证,明确列支经济事项,核定测算依据及标准,并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待2026年专项经费预算控制数确定后,需及时对项目预算安排进行统筹调整。
6.资产配置预算
(1)新增资产。各单位拟购置房屋、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的,应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今年7月已申报2026年“一上”中央部门预算的新增资产无需填报)。
(2)报废资产。各单位拟报废房屋、车辆、土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的,需填报拟报废资产的具体情况(今年7月已申报2026年“一上”中央部门预算的报废资产无需填报)。
7.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各单位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需填报政府采购预算。填报范围见附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四、填报要求
(一)填报方式
2026年“一上”预算通过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10.222.3.153:8089/yssb6/login.jsp。
(二)填报时间
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
(三)注意事项
1.填报人员
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中各单位2026年预算的填报人员默认为上年度填报人员,如需更改,请与财务处联系。
2.特别说明
各单位填报项目时,如需指定经费来源,请将经费项目号填写在“项目名称”的开头。如某学院需从21205000001中立项“学科建设”项目,则在“项目名称”中填写“21205000001学科建设”。
(四)资料提交
各单位完成预算填报后,从系统导出预算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同扫描并发送至财务处指定邮箱:cwcysk@ccnu.edu.cn,无需额外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方悦宁 冷彦丽
联系电话:8490/5756
附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财务处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