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预算单位:
学校2021年财务预算(草案)已经今年第2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2021年财务预算(运行经费)“一下”控制数。请各单位根据“一下”控制数,结合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二上”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就“二上”预算编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学校预算安排与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优先投入到学校发展的关键领域,坚持“财随政走”;财权与事权相结合,实行事前绩效评估,坚持“钱随事走” ;预算执行遵循内控要求,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谁用钱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坚持“行随规走”。各单位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精打细算办实事、集中财力办大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理念,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各单位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除“急、特、重”事项外,原则上不追加公用经费预算,严格杜绝先支出后补报的“先斩后奏”现象。
2.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单位要主动挖潜,从严控制运行成本,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把钱用在刀刃上,不得安排非刚性、非必要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和低效无效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
3.聚焦学校中心工作,加大对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投入力度。根据上级相关要求,针对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领域,除学校投入外,各学院须动用创收业务费和历年结余基金进行配套,充分盘活存量资金。
4.预算总额不得突破“一下”预算控制数。各单位2021年“二上”预算的编制总额度必须严格控制在学校“一下”预算控制数之内。
二、具体要求
1.学院人才培养运行经费应分为本科生培养费和研究生培养费,主要为完成日常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学院安排的创收业务费和历年结余基金配套经费参照人才培养运行经费编制“二上”预算。(详见附件1)
2.职能部门(含直属单位、附属单位)运行经费应分为日常运转经费和任务经费,主要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经费。职能部门运行经费预算总额按照上一年度预算的10%进行压缩。
(1)职能部门日常运转经费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安排,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交通费等。
(2)职能部门的任务经费根据工作任务按照经济分类编制细化预算,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印刷费等。(详见附件2)
3.各单位的运行经费不再单独设置业务接待费、单位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劳务费项目,但须根据经济活动事项按经济分类编制业务接待费、单位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劳务费等的细化预算。
4.“二上”预算在全面预算与绩效管理系统中填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说明
2021年财务预算(运行经费)“一下”控制数将通过扫描的方式,于2021年2月5日前发送至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二上”预算的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送财务处(229室),同时将“二上”预算的电子版用单位名称命名后发至:278489045@qq.com。
2021年财务预算(建设经费)待项目论证完成后,再下达“一下”控制数。
联系人:张莎(行政楼229室) 联系方式:67863882
附件
附件1:2021年财务预算(学院预算)支出预算细化表(“二上”)
附件2:2021年财务预算(职能部门)支出预算细化表(“二上”)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