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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生缴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  财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7-06

校内相关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为做好2020年秋季各类学生缴费和学生注册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将2020-2021学年度学生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及住宿费等缴纳时间及方式

学校各类学生应于开学前2020828日前)完成2020年秋季及以前年度学费及住宿费等缴纳。目前我校采取学生统一缴费平台自主缴费、学校委托银行批量划扣和现场缴费的方式完成学费及住宿费的缴纳。学生缴费电子票据可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学生邮箱,学生也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统一缴费平台”自行下载。

1. 学生统一缴费平台自主缴费。

选择自主缴费的学生,请于2020828日前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统一缴费平台”查询学费等信息,通过微信或银行卡等方式完成自主缴费(详见附件)。

2. 学校委托银行批量划扣。

选择由学校委托银行批量划扣的学生,请于2020824日前将缴费金额足额(至少比缴纳金额多10元)存入批量划扣对应的银行卡中。学校拟于2020825日完成学费等费用批量划扣工作。

3. 现场缴费。

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上述两种缴费方式缴费的同学,可到老图书馆三楼学生事务大厅财务处学生缴费窗口排队缴费,集中缴费时间为826-28

请同学们注意查询自身缴费状况,若有任何缴费问题,请联系学校财务处,电话:027-67863553

二、学生资金安全提示。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代为收取,请各位新老学生注意资金安全。

三、助学贷款等绿色通道办理方式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足额缴纳学费的,可提前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生源地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缓交学费,完成注册。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相关学生资助部门,联系电话:027-67865161(本科生院)/027-67861491(研究生院)。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缴纳学费及缴清欠费的学生,学校将按《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华中师范大学统一缴费平台使用说明


财务处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