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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文章来源:  财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6-17

各位教职工:  

根据洪山区税务局的紧急通知,截止目前我校存在较多还未办理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人员(绝大多数是退税人员)。请各位教职工(含已退休在校内有临时取酬、各单位临时聘用合同工等领取过酬金的人员)于2020619日(本周五)17:00前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于不退也不补的情况,也要提交申报)。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具体办理流程附后。  

   

   

财务处  


2020617  


  

具体操作流程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BxgdTvxrZ0WW1lME5A2y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