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学校2010年度的目标考核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根据《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华师行字〔2010〕575号)精神,根据本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情况,学校将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奖惩。对获得综合“优秀”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奖励5000元、副职奖励3000元,并按单位职工人均1500元的标准拨付奖金;对获得综合“良好”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奖励3000元、副职奖励2000元,并按单位职工人均1000元的标准拨付奖金;对综合考核成绩为合格并获得单项奖的单位按照每个单项人均300元的标准拨付奖金。财务处按以上标准拨付奖金,各单位根据职工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奖励。
对于获奖院系的奖励经费财务处已拨到相关获奖院系“校内津贴”经费本上,请注意查收。并请获奖单位按照《财务处关于发放个人奖酬金的规定》做好发放前期打入银行卡的准备工作后,到财务处报账大厅或235办公室办理奖金发放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