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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的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2-10-17

校内各单位:

为了方便师生员工顺利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特将有关注意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办理零余额账户的结算业务

1. 我校零余额账户账号为:559957632510,该账户只能办理支出业务,一切收款业务都不能使用该账户,而必须给付款方提供学校的基本账户(详细信息见下或财务处网站首页),此外特别提醒各位师生,借款的金额必须为确定数额,若有多余款项是无法从该账户退回的。

2. 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的规定,银行受理零余额账户结算业务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2:003:30

3. 使用零余额经费办理结算业务的师生,请将零余额账户票据在规定的时间送交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学校北大门旁)办理转款或取款业务。

()办理零余额业务以外的结算业务

1学校基本户信息:户名:华中师范大学

账号:559957528361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2. 办理时间: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工商银行科技支行的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3. 提取现金在伍万元以上的,需向银行预约。各银行预约电话如下:中行广埠屯支行:87885553;工行科技支行: 82216217

财务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