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快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3]93号)的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4年专项项目申报的要求通知如下:
1.填报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3]93号)的规定进行填报(详见附件1)。
(2)各单位参考华中师范大学“十二五”期间2012-2015年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明细表(详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和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轻重缓急,按照财教便函[2013]93号文件的报送要求,认真编报2014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1)报各类别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类别
校内归口管理部门
1.安防
保卫处
2.消防
3.防雷
4.教室修缮
后勤管理处
5.学生宿舍修缮
6.食堂修缮
7.图书馆修缮
8.体育馆修缮
9.地下管网综合改造
10.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
11.古建筑修缮
12.电力增容
13.供暖锅炉改造
14.校园信息化建设
网络与信息服务中心
15.教学实验室改造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6.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
(3)为保证重点项目,各单位以及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对申报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填写201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排序表(排序表模板详见附件1)。
2.时间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或者《中央级普通高校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201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排序表》,按照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按项目类别分别报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
(2)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6月4日18:00前将纸质文档送至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主楼233室,电话6859),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cwcysk@mail.ccnu.edu.cn。
(3)学校将于6月6日举行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申报答辩及专家评审会。
(4)学校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调整,并于6月14日前上报教育部财务司。
3.为强化预算执行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工作目标的实现,学校近期将对各单位2010、2011、2012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做好2014年度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和检查的准备工作。其也是学校2014年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切实组织好申报工作。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3]93号,含申报书和排序表)
2. 华中师范大学2012-2015年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明细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3]93号).rar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2012-2015年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