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3〕168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3年以来,适用168号文件的科研项目提取了间接费用。现对执行文件以来,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发放间接费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办理结题手续
科研项目已完成,还未办理结题手续的,迅速到科研部办理结题手续。
2.学院汇总、审核
对已经办理结题手续的科研项目,请学院汇总、审核。
3、部门审核
科研部、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发放间接费用。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汇总、审核已办理结题手续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额度,包括学校管理及奖励、学院管理及资产占用、绩效支出科目的具体金额。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233办公室)。其中,学校管理及奖励、绩效支出直接发放给项目组,学院管理及资产占用费发放给学院,由学院统筹。
2.请各学院于2015年5月17日以前将汇总结果纸质版报送至财务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部。
3.请各学院按时间要求,及时、准确提交材料,逾期未办理的明年再予补办。
附件:结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发放额度明细表.xls
科研部:卞亚琴 8404 刘树楠 8070
财务处:李 民 7470
科研部 财务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