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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4-27

各位老师: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3168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3年以来,适用168号文件的科研项目提取了间接费用。现对执行文件以来,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发放间接费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办理结题手续

科研项目已完成,还未办理结题手续的,迅速到科研部办理结题手续。

2.学院汇总、审核

对已经办理结题手续的科研项目,请学院汇总、审核。

3、部门审核

科研部、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发放间接费用。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汇总、审核已办理结题手续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额度,包括学校管理及奖励、学院管理及资产占用、绩效支出科目的具体金额。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233办公室)。其中,学校管理及奖励、绩效支出直接发放给项目组,学院管理及资产占用费发放给学院,由学院统筹。

2.请各学院于2015517日以前将汇总结果纸质版报送至财务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部。

3.请各学院按时间要求,及时、准确提交材料,逾期未办理的明年再予补办。

附件:结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发放额度明细表.xls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科研部:卞亚琴 8404 刘树楠 8070

财务处:李 7470

科研部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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