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票据可以报销?
答:可以报销的票据包括:
(1)国家增值税发票,由于我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政发票:盖有财政专用章的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的收据;
(3)特定行业票据:如邮政部门票据、铁路部门票据、航空部门票据、公共交通票据、银行手续费收据、保险公司保险单等;
(4)自制票据:仅限于我校内部经费转账、福利费领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