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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学校邀请洪山区税务局来校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培训

文章来源:  胡丹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8-12-29

学校邀请洪山区税务局

来校进行个税专项扣除政策培训

说明: 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操作培训会 全景 (3)

为贯彻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确保全校教职工如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18年12月27日下午学校特邀洪山区税务局的领导、专家现场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解读及操作来我校培训。培训会由财务处处长万才新主持,全校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报账员和全体财会人员及学院部分老师参加培训。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纳税工作,党委书记黄晓玫百忙之中抽空亲临会场指导,并与洪山区税务局的领导、专家进行交流。为保障培训效果,财务处提前从培训对象、通知、会务等各方面进行了筹划部署,并专门编写印制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培训手册》,此次洪山税务局卢云局长亲自带队把对高校培训首站放在我校,既是对我校纳税工作充分肯定,也是我校与洪山区税务局传统友谊的拓展和延续。

在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培训会上,洪山税务局何院情科长就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扣缴申报等几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讲解,并通过个税改革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分别列举,进一步加深教职工对新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准确理解和认识。会后答疑环节,参加培训的老师们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踊跃提问,授课老师和在座专家耐心答复,现场氛围热烈。

培训最后由财务处处长万才新总结发言,他对本次培训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这次培训的要点和精神带回去,好好消化,在各单位内加强学习和宣传;二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来解决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新形势、新问题;三要继续强化纳税诚信意识,严格遵守各类税收法规。

会后,参加培训的教职工纷纷表示,这次培训收获很大,要把这次培训的要点和精神带回去,做诚信纳税人,当合格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