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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湖北省价格协会“先进单位”称号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2-06-19

61314日,湖北省价格协会在赤壁召开2012年度大会,表彰2011年度省价格协会价格监督检查分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湖北省物价局副局长张建民、纪检组长夏席珍出席会议。湖北省近80家企事业单位200余人参会。我校荣获2011年度省价格协会“先进单位”称号。

2011年,学校收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自觉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近年来,学校建立健全了收费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科学合理设置收费岗位,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收费责任管理体系,加强学费催缴力度等措施,保持了学费、住宿费标准的稳定,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对学校2011年度收费工作进行了检查,结论为:管理卓有成效,收费行为规范。

目前,学校财务处正在完善收费管理工作流程,提高收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银校合作,实现网上缴费,以生为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今后的收费管理工作中,财务处将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加强价格自律、严格价格管理、创优价格环境,进一步服务师生,为学校发展作贡献。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