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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校院两级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4-03-20

319上午, 2014年校院两级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在行政楼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谢守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校内各学院(中心)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吴俊文处长主持。

王军副处长对《华中师范大学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3168)文件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对文件的适用范围;与文件配套的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项目奖励的类型、发放时间与方式以及学院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等做了详细说明。

龙副处长传达了《湖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 (2013)109 号)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的文件精神。布置了2014年收费项目申报工作。

费克文副处长对2013年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情况,从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意见与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对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布置。

吴俊文处长对即将实施的《华中师范大学财务报账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进行了解读。校内预算经费每年在500万元以上的二级单位须配备一名报账员,由二级单位择优自行安排专(兼)职人员担任;各单位的报账员应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报账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每人每月补贴500-1000元,费用由学校承担,在此基础上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可以再适当补助。

谢守成副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财务工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财务工作要为“一体两翼,建高水平大学”服务,要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要加强引导与指导、规避财务风险。要坚定信心,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施行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一年来,在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财经关系,规范学院的财务行为,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提升教职工福利等方面成效显著,但也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最后,谢书记代表学校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