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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岗位竞聘启事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3-05-23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机关、直属(附属)单位及教学科研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基本条件

1、竞聘财务处科长(副科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能以身作则,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3)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财会制度,熟练掌握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

4)具有较高的财会专业水平、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有关的工作文件、报告,编制有关的财务报表;

5)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一般具有会计师及其以上专业职称任职资格或中级及其以上职员职级;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财务工作一年以上。

6)能熟练使用天大天财高校会计核算系统及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熟悉OA等办公系统。

2、竞聘财务处会计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履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较强;

2)比较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财会制度,熟练掌握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编制本岗位的财务报告和报表;

3)已取得《会计证》,一般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或具有助理会计师及其以上专业职称任职资格或初级及其以上职员职级。

4)能熟练使用天大天财高校会计核算系统及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熟悉OA等办公系统。

二、岗位及职数

财务处岗位及职数

科室名称

岗位职数

处办公室

4

信息与预算管理中心

3

收费管理办公室

4

会计核算中心

13

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资金结算中心

会计服务中心

6

其中

校医院财务室

2

教材科

国资办财务室

1

基建财务室

1

附属小学财务室

1

后勤集团财务部

2

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

2

出版社财务部

桂苑宾馆财务部

50

三、岗位职责

(一)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处长做好财务处的内外协调、沟通工作;

2.负责做好财务处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包括与主管部门及对外业务往来单位的联系、接待工作;处内业务学习、各类会务筹备等组织管理工作;日常办公用品购置领用等);

3.负责财务处的文书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校内外公文收发登记、传阅、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起草财务处工作报告及信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财务处年鉴、会议纪要等);

4.负责财务处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5.负责财务处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及行政办公网络等对外信息的发布;

6.负责财务处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7.负责会计档案全过程的管理;

8.负责全校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审批、发放、核销及检查等工作;

9.负责财务处公车的管理;

10.负责全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从业资格年检工作;

11.负责财务处考勤工作、本处工作人员各项校内津贴的发放工作、本处后勤服务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12.配合处工会开展各类工会活动;

13.协助分管处领导做好财务处的安全保卫工作;

14.承担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财务管理研究会秘书处的有关工作。

15.承办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与预算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与本科室职责相关政策法规,起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2.全面负责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工作;

3.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基础数据收集整理等);

4.负责中央部门预算、校内预算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下学院预算编制和指导;

5.负责学校预算指标的拨付、控制和调整的具体实施;检查、考核预算执行情况;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统计、预测、分析报告;

6.负责中央改善办学条件专项、“985专项、“211工程专项等项目申报和执行监督工作;

7.负责项目预算(含学校事业费列支的工程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财务报表(包括学校财务月、季度报表及各类对外报表)的编报和分析工作;

9.负责学校财务决算的基础性工作(包括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撰写财务决算文字说明);

10.负责学校财务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

11.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计划的编制及预算执行数据的统计;

12.监督财务数据和重要电子文档的备份和保管工作;

13.及时收发教育经济信息网的通知和其他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14、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

15.承办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收费管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与本科室职责相关政策法规,起草收费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各类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立项、制定、申报;

3.负责学校收费许可证的审核、年检工作;

4.根据国家收费政策,对校内各单位的收费实施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

5.负责对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6.负责清理“应付及暂存款”科目中各种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并将其归入到学校、相关单位或人员收入账目中;

7.负责学校其它收入(除二级单外外)的收取、清理、催收和分配及账务处理;

8.负责学校收费相关资料的保管及收费业务的账务查询。

9、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

10.承办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与本科室职责相关政策法规,起草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2.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各项支出或借款的审核报销、复核;

3.负责学校其他收入的帐务处理;

4.负责清理和催报(收)暂付款、暂存款和借出款;

5.负责核算已开立的代管款项、专用基金等经费收支款项的审核报销;

6.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经费和学生奖、助学金、补贴的核算及发放;

7.负责办理职工住房公职金的缴存和支取,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核算及发放;

8.负责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代扣代缴;做好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宣传工作;

9.负责办理各项工资代扣款项的核算与转账;

10.对银行未达账项进行账务处理;

11.负责学校临时出国人员用汇的审核及报销;

12.负责会计核算相关业务的账务查询及“穿盘不成功”的会计处理;

13.负责校园“一卡通”业务核算;

14.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

15.承办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科研经费管理中心职责:

1、研究相关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制订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负责执行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等规定;

2、负责各项经费项目账户开设与管理,设置新开立各项经费项目编码并开立经费卡,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3、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批准书、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分配、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4、负责项目收支政策、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初步审查;

5.负责清理“应付及暂存款”科目中除学费和住宿费以外经费各项经费收入,并将其清理后归入到相应的学校或相关单位收入科目中;

6.配合做好科研经费财务检查、审计、验收等工作,积极开展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宣传工作;

7.会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科研合同管理、技术市场登记、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

8.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

9.承办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资金结算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与本科室职责相关政策法规,起草资金管理制度;

配合主管领导,筹措和调度资金,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资金需要;

2.负责银行贷款及校内贷款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运转;

3.负责财务处出纳工作;

4.负责资金结算科核算凭证和账簿打印、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银行账户的申报、备案及年审等管理工作;

6.负责校内各开户单位的资金结算和管理、监督及提供服务;

7.办理外汇和人民币限额的收支;

8.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和银行票据的使用及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

9.负责银行各账户对账工作,并提出未达账项处理意见及建议;

10.配合做好各类学生缴费及其他收费工作;

11.协助处长做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12.负责学校结算业务的账务查询。

13、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

14.承办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会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与本科室职责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起草本科室管理管理制度;

2.负责对二级财务单位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为委派财会人员排忧解难;

3.负责学院财务预算执行数据收集、分析及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4.指导并参与制订二级单位相关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财经制度;

5.负责对二级财务单位的资金安全、财务风险进行监控;

6.参与核定二级财务单位年度考核的财务指标任务,督办其费用的返回和利润的上缴;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学校为独立核算单位垫支的人员经费及相关费用的回收,维护学校的经济利益;

7.根据领导的要求或财务管理的需要,对二级单位的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以及组织论证和效益评估;

8.负责与二级财务单位的有关领导联系沟通、协调处理好关系;

9.催收并汇总二级财务单位的财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

10.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列入基建计划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11.负责编制基建财务各类报表,协助基建部门编制基建经费预、决算;

12.深入了解各工程进度情况,做好资金拨付和工程结算工作,参与学校基建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1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

14.与国有资产年检、统计等有关报表的填报和文字说明;

15.参与国有资产的清查、资产处置的审核和申报;

16.参与物资管理部门对财产物资的盘存,资产报损、报废的鉴定;

17.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

四、时间安排

1523,根据岗位职数确定各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制定岗位招聘条件,公布在本单位网站上。2317:00前,各位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将填报竞聘上岗意向表交处办。

25 2817:00前,财务处进行聘用考核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528报学校审定聘用名单。

4529,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完成工作交接。

                  财务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