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性收入审核
项目负责人持技术合同原件1份、技术性收入明细表2份,至财务处办理技术性收入审核。
经办人:王乐瑶,行政楼234办公室,电话67862251
二、技术合同登记
项目负责人提交合同(签字盖章)、技术性收入明细表(签字盖章)至科技处办理技术合同登记,登记完成后获取电子版技术合同信息表。
经办人:刘树楠,新文科楼南楼1421办公室,电话67868826
三、免税材料审核
凭以下材料到财务处办理免税材料审核。
1.华中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免税发票申请表(见附件):2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合同:复印件1份
3.技术性收入明细表:原件1份(合同首笔款开票提供)
4.技术合同信息表:双面打印1份(合同首笔款开票提供)
四、免税发票开具
携免税发票申请表至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开具发票,扫描二维码录入相关信息,包括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接收邮箱、联系电话(若拨款方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可在商家留言栏备注)。录入信息须与免税申请表内容一致,发票开具后将发送至接收邮箱。
经办人:彭炯,行政楼139办公室,电话67867470
五、税务备案存档
将纸质发票、免税发票申请表、合同复印件、技术性收入明细表(合同首笔款开票提供)、技术合同信息表(合同首笔款开票提供)一并交至税务岗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