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说华财”讲堂】第十七讲
——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解读
(通讯员 方悦宁)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富民之要,在于节俭。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条例》各项规定。6月27日下午,“师说华财”讲堂第十七讲“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解读”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举行。讲堂由教育部高端会计人才、财务处高级会计师焦向明领衔主讲,青年俊彦黎久久、易泉映雪重点解读,副处长张莎主持,财务处全体成员参加。
焦向明首先介绍了《条例》的总体框架和核心要义,解读了本次修订与2013版《条例》的深度关联与继承发展。她深入剖析了《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与战略考量,阐释了《条例》如何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历史坐标前后呼应以及如何与“过紧日子”要求的治理实践深度校准。本次《条例》的修订,是多维政策协同下的制度升级与治理深化,与党的二十大重要部署一脉相承,与新《会计法》构建的技术底座紧密咬合,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同频共振,共同编织了一张覆盖价值导向、行为边界、技术支撑、惩戒闭环与资源优化全链条的治理网络,对服务当前经济工作大局、保障国家财政可持续性具有深远意义。
易泉映雪和黎久久对《条例》的具体章节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实务解析。她们结合高校实际,讲解了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关键领域的最新规定、刚性约束与禁止性要求,通过案例分析、新旧对比等方式,指明了政策红线与底线,为严格执行《条例》、有效防控风险提供了全面指引。
张莎总结时指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仅是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建设节约型机关、保障事业行稳致远的制度基石与行动指南。她就财务人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执行。二是学深悟透,把握精髓。要认真学习领悟《条例》内容,准确理解各项规定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行有所止。三是知行合一,务求实效。要将《条例》精神切实融入日常财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精打细算,严控支出,强化监督,让每一分每一厘都用在刀刃上,为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坚实、规范、高效的财务保障。(审读人 张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