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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对我校2011年度收费工作进行年审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2-05-16

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交叉年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规定,对我校2011年度的收费进行审验。此次年审工作,包括武汉地区所有“211”高校。

4月25日上午,收费年审会在我校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学校副校长黄晓玫、国家发改委审验组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财务处长李志明主持会议。

黄晓玫对审验组来校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国家发改委多年来对我校改革与发展的关注与指导。她向审验组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及收费管理情况。她说,学校党委、行政一直高度重视收费管理工作。学校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了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科学合理设置了收费岗位,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了收费责任管理体系,加强学费催缴力度;2011年度,保持了学费、住宿费标准的稳定,收费行为规范;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管理和核算,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她说,通过此次交叉年审,学校各级领导的收费政策意识会进一步增强,学校收费管理水平会进一步提升。

审验组林泓处长介绍了国家发改委交叉年审的意义及重点,对交叉年审提出了具体要求。

校财务处副处长方同庆从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制度健全,机制长效;科学设岗,流程再造;接受监督,主动公示;收费标准,继续稳定;票据管理,严格有序;资金管理,安全规范;齐抓共管,零化欠费;改进手段,网上缴费等九个方面向审验组汇报了学校2011年收费管理情况。

随后,审验组展开审验工作。25日下午,审验组与财务处交换了初步审验意见。审验组认为,学校财会基础工作扎实,学校收费管理严格规范。真正做到了落实政策、操作规范、收费项目及标准向学生透明公开。这在审验的武汉地区“211”高校中是做的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