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预算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25〕57号)、《关于下达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预算的通知》(华师行字〔2026〕1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现启动2026年校内预算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聚焦2026年年度工作要点,全面梳理本单位项目开展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科学预测项目经费能否按期执行完毕、绩效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调整方案。申请学校资金安排的预算调整事项,需先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再申请预算调整。具体要求见《关于印发学校党委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及相关会务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师党政字〔2024〕2号)。
(一)已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
原则上只调减、不调增,调减或取消不能继续执行的项目或事项。从创收分成业务运行费立项安排的项目,可以进行同类项目间调整或项目内事项调整,但不得调回至创收分成业务运行费。
(二)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
确需新增且必须在2026年12月底前支付款项的重要事项,须充分说明调整理由,原则上优先通过学校已安排的本单位预算项目调剂解决或使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解决。
(三)中央财政专项项目
归口管理部门应全面梳理归口范围内的项目执行情况,预计年末无法执行完毕的,须申请调减预算并将预算额度分配至其他库内项目。中央财政专项项目的年末余额将统一收归中央财政,结转结余规模直接影响教育部对学校下年度的预算拨款。其中,2025年拨款的繁荣计划的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2025年教育部各司局委托项目的资金均须在2026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的部分将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
2026年校内预算调整工作结束后,属于零基预算范围的项目应在2026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借款不计入预算支出执行数,年末未冲销的借款视为未执行预算,对应未核销借款的金额将占用单位下一年度预算额度。
二、 具体要求
申请预算调整的单位,请按要求填报《2026年校内预算调整申请表》(附件1),涉及申请新项目的需同时填报《2026年新增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请学校资金安排的预算调整事项还需提交学校相关会议纪要。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根据调整事项,在“调整类型”栏下拉框中选择对应类型,并按示例所示内容填写对应单元格内容。
(一)项目内事项调整
项目内事项调整是指项目预算总额不变,仅申请调整项目内的具体事项。“拟调减项目”信息中,填写该项目的“部门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调减事项”“调减金额”填写拟调减的事项内容及本次拟调减的金额。“拟调增项目”信息中,“调增事项”“调增金额”填写拟调增的事项内容及本次拟调增的金额。
(二)同类项目间调整
同类项目是指资金来源一致的项目。同类项目间调整是指同类项目预算总额不变,同类项目间的预算调整。“拟调减项目”信息中,填写拟调减项目的“部门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调减事项”“调减金额”填写拟调减的事项内容及本次拟调减的金额。“拟调增项目”信息中,填写拟调增项目的“部门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调增事项”“调增金额”填写拟调增的事项内容及本次拟调增的金额。
(三)调减预算
调减预算是指调减或取消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总额减少或项目取消。“拟调减项目”信息中,填写拟调减项目的“部门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调减事项”“调减金额”填写拟调减的事项内容及本次拟调减的金额。无需填写“拟调增项目”信息。
(四)追加原项目预算
追加原项目预算是指追加已有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总额增加。无需填写“拟调减项目”信息。“拟调增项目”信息中,填写拟调增项目的“部门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调增事项”“调增金额”填写拟调增的事项内容及本次拟调增的金额。
(五)申请新项目
申请新项目是指申请设立新项目并同步新增该项目的支出预算。无需填写“拟调减项目”信息。“拟调增项目”信息中,“项目名称”填写拟新立项的项目名称,“调增事项”填写新立项目的具体事项,“调增金额”填写新立项目的预算金额。
所有预算调整类型均需填写“调整原因”,并同步调整预算绩效。
请于2026年8月21日(周五)前将相关预算调整表格电子版发送至cwcysk@mail.ccnu.edu.cn,纸质版(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交至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226室),届时如无反馈,则视为无预算调整需求。
联 系 人:方悦宁
联系电话:67868490
附件:
1. 2026年校内预算调整申请表
2. 2026年新增项目申报书
财务处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