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16号),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华师行字〔2025〕5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坚持党委对学校内部控制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原有内控建设基础上,对标对表逐项梳理,及时发现学校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应对策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学校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风险可控、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财经委员会的领导下,财务处负责协调推进本次建设工作。
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巡察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审计处、信息化办公室(校务服务中心)、财务处协同开展学校整体层面内部控制建设;各业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为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建设责任主体。各单位任务分工详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任务分工表》。
三、工作内容
本次内部控制建设开展范围主要为:
学校层面: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管理、监督评价。
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债务管理、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非学历教育管理、所属企业管理、后勤保障管理、附属学校管理、教育基金会管理、学校医院管理等。
学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主要是对照《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梳理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总结工作亮点,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总结形成《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报告》(详见附件3)。
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建设主要是在原有内控建设基础上,对照《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对岗位职责、制度建设、业务流程、风险点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等进行梳理,完善风险控制矩阵,查找业务风险点,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详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内部控制建设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通知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对标对表,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内部控制在本单位的落地见效。
(三)强化结果应用。各牵头单位对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控制体系;总结前期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及制度建设成果,修订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手册。
请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根据任务要求,在原有内控建设(前期建设成果将点对点发送各牵头单位内控专员)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工作,总结完善汇总建设成果(完成对应报告或表格填列,详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提交至财务处财会监督室(行政楼227室),电子版发送至cwcckjds@mail.ccnu.edu.cn,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
联系人:李美玲 电话:67865608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2.华中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任务分工表
3.XX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报告(模板)
4.经济业务领域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梳理
财务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