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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经费监管中心专家组来我校进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检查

文章来源:  财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7-03-17

 

(通讯员  吕亮)315日上午,教育部经费监管中心专家组一行6人来校对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和来华留学教育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检查。校长杨宗凯、校党委副书记谢守成出席了进点会议,财务处、后勤保障部、基建处、信息化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负责人及专项执行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吴俊文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谢守成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了欢迎。他指出教育部绩效评价检查组进驻我校检查,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对华中师范大学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也是对我校师生的亲切关怀和爱护。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和来华留学教育专项经费,资金总额近两亿元,是我校办学资金的重要来源。项目涉及面广,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全方位全过程支持配合教育部经费监管中心专家做好绩效评价检查工作。会上,财务处副处长费克文代表学校汇报了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绩效和监督情况。

 

检查组组长闫平总会计师代表专家组发表讲话,感谢华中师范大学对此次检查的高度重视,他表示在教育经费占GDP4%政策已落实的情况下,各学校将财政拨款用好已成为一项政治任务。他强调了中央专项资金执行绩效的重要性,并对此次绩效评价检查内容和需求资料提出了要求。

 

进点会后,检查组立即开始了检查工作。检查组将通过查阅相关项目资料、核实会计档案,实地查看项目执行和运行情况,座谈会现场访谈等方法,在校进行为期十天左右的检查评价,最后将对我校两大专项2016年的执行情况做出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