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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财会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  财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7-03-02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7]10号),公开招聘财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学位条件

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或优秀硕士,且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3.年龄条件

原则上应届博士不超过30岁、硕士不超过26岁。有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博士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4.学习成绩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1次及以上。国内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相当于该水平;具备学校财会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信息处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素质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二、招聘安排

1.应聘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应聘人员将个人电子简历发送至邮箱:wjw8022@mail.ccnu.edu.cn,并在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应聘,应聘系统网址: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将会同财务处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人事处、财务处网站上公布,并告知考核有关事宜。

3.考核安排

考核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财务处进行;复试由财务处、人事处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将在面试之前现场核实,届时请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获最后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现攻读学位的学位证明;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英语六级成绩证书(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5)所获奖励、资格考试证书等材料;

(6)科研成果原件。

2.学校将在人事处网页、(http://hr.ccnu.edu.cn/)或财务处网页(http://cwc.ccnu.edu.cn/)公布人员招聘相关信息,请注意查阅。

3.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初试、复试等招聘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27-67868010)

4.未尽事宜请向我校人事处或用人单位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程      电话:027—67861165

财务处联系人:胡      电话:027-67868078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