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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领取2012年度上下班交通补贴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2-12-0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原《武汉市财政局、劳动局关于修订武汉市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办法的通知》、《武汉市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将2012年度我校教职工享受补贴的条件、标准及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补贴的条件:在学校无住房,居住地距工作地点最近的校门(即从家门到学校的合理路线,不包括住地和学校内部的路程)在两公里以上,由学校计发工资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可享受上下班交通补贴。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每年按11个月计算(本年新进人员及退休教职工时间以人事处核定为准,按月计算)。

三、领取事宜:每年12月,各单位集中一次性领取。

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汇总,完整填写有关表格(表格从学校后勤管理处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纸质和电子版文件于2012年12月13日前报后勤处房改办(电话:5382),后勤处于12月17日前报财务处,学校财务于19日前将2012年度交通补贴打入职工工资账号。

交通补贴事关职工利益,且学校财务年底将扎帐,望各单位务必按时填报!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