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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财会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3-01-11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2]660号),我校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财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历学位条件

原则上应为部属“211工程”院校管理类或经济类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211工程”院校相近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且取得学士学位。

(三)年龄条件

原则上要求应届生硕士26岁以下、博士30岁以下;往届生若有应聘岗位类似工作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到硕士33岁以下、博士3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630日。

(四)学习成绩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有公开论文发表。国内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相当于该水平;具备学校财会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有公开论文发表、具备一定的信息处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身体素质条件

身心健康,能承担较繁重的工作。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315。应聘人员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http://renshi.ccnu.edu.cn/zhaopin/)报名。详细个人简历等资料发至我校人事处邮箱: person@mail.ccnu.edu.cn或财务处邮箱:wjw8022@mail.ccnu.edu.cn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将在面试之前现场核实,届时请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获最后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现攻读学位的学位证明;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英语六级成绩证书(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5)所获奖励、资格考试证书等材料;

(6)科研成果原件。

3.资格审查

人事处将会同财务处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人事处、财务处网站上公布,并告知考核有关事宜。

三、考核安排

考核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财务处进行;复试由人事处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关注学校人事处网页、(http://renshi.ccnu.edu.cn)或财务处网页(http://202.114.37.118/)公布人员招聘相关信息。

2.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其管理与待遇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初试、复试等招聘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27-67868010

4.未尽事宜请向我校人事处或用人单位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王 电话:027-67868053

财务处联系人:胡 电话:02767868078

附件:1.附件一: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附件二: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统计表.xls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