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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服务师生推进财务报账便捷化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3-12-09

校内各单位:

目前财务报账工作已经进入年终报销高峰期,为了更好服务广大师生,合理安排报销工作,减少报账等候时间,提高报账效率,财务处在年底报销期间拟进一步推进信封报账工作。

信封报账是针对部分报销金额较大且票据种类和数量较多的报销业务而开设的投递式报账方式(不包括校内预算发放劳务费),免去长时间等候。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信封报账信息表”并粘贴至信封上;

2.按平时正常报账要求填写报销单、粘贴报销票据,并对报销票据依次编号,存放入信封(需要各级领导另外行使审批权限的票据,如大额资金审批、特殊情况超过现金结算起点需支取现金等,请各级领导签字后再放入信封。);

3.对特殊票据(单程车票、出租车票连号等)须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信封报账情况说明”表,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放入信封;

4.报销人将报销票据经财务处报账大厅审核人员初审通过后,将存放有票据的信封放至财务处报账大厅;

5.财务审核人员在做完票据审核和账务处理后,相关款项汇至公司帐户和个人帐户。如果信封中有不符合要求的原始票据会被分离出来,在报账完成后返还给您,并附由会计人员签名的“华中师范大学信封报账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票据”表格。最终报销金额以财务处工作人员的核算结果为准。

附件1信封报账信息表.doc

附件2信封报账财务审核情况说明.doc

附件3信封报账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票据.doc

财务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