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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6-16

校内各单位:

了更好的完成新一年度学校财务预算工作,确保2016年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文件和教育部预算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校内财务预算编制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快2015年学校财务预算经费项目的执行

财政部、教育部非常重视对直属高校预算执行的监管,在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预算长效机制建设的大前提下,采取了预算执行进度按月通报制度、约谈制度、绩效奖励制度、预算执行与当年预算调整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制度等一系列加快预算执行的措施。财政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度,直接关系到学校下一年度获得的预算拨款,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完成专项经费的支出,以免财政拨款被财政部门强制收回。本年度财政专项经费主要包括: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国家助学金、本科教学工程、基本建设经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经费、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香港与内地师生交流计划、教育部国培计划等。对预算执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1.已执行完毕的项目,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和专项报账流程,及时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开展绩效分析和评估。

2.预计在年内能完成,但仍处于执行过程中的项目,要加快项目执行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3.本年度内无法完成的项目,要查找原因,及时向学校预算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反映。项目若仍需继续实施的,应重新申报2016年预算,经批准,方可继续执行;若没有批准,其经费将由学校统筹安排。三年未用完或两年未动用的财政专项经费结余将由财政部收回。

4.对各单位已从财政拨款项目中办理借款手续尚未报账的款项,请在规定报销日期内抓紧办理借款的核销业务,否则在本财政年度终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未执行完毕将会注销专项结余,来年再核销借款时,因没有资金来源而造成借款不能办理核销手续的,其费用由借款单位负责。

5.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项目负责人要树立财经法律法规意识,不能因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而发生转移、挪用、私设小金库等各种违规操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12号文),审计处将于2016年上半年对学校本级和所属各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和审查,审计结果将作为学校2016年各项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2016年学校财务预算工作编制原则及流程

依照国家“无预算,无支出”原则,学校预算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细化。为此,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学校,认真做好2016年学校财务预算的相关工作。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国家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教育部2016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学校年度财力、单位工作任务目标、单位年度收入情况、学校和各单位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学校和各单位2015年经费结余情况、审计处2015年预算决算审计意见等。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以量入为出和量力而行为基础,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不做赤字预算,建设经费在学校财力可承受能力和教育部批准范围内尽可能安排。

2.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原则。以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保离退休、促发展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资金需求。切实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保证学生资助补贴足额到位。

3.零基预算原则。为落实教育部提出的调整学校财务资源存量,激活存量的要求,2016年继续实行零基预算,2015年底各项结余经费纳入2016年统一预算。

4.任务驱动原则。围绕学校一体两翼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办学思路,结合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经费投入。真正做到钱与事相结合,做到任务、目标与考核相结合。

5.“刚性预算”原则。为了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坚持“刚性预算”原则,即预算制订好后在执行过程中严格做到不追加,少调整。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则按相关程序审批,在年度内统一调整一次。

6.勤俭节约原则。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高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预算要从严从紧做实、严格控制行政办公支出标准,“三公”支出预算在2015年基础上只减不增,构建节约型校园。

7.绩效性原则。预算编制体现绩效性,并将项目绩效分析、论证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8.项目经费分块预算原则。2016年学校将继续对项目经费实施分块预算,主要分为国际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学科、平台、队伍、研究 “四位一体”统筹建设经费、中央或学校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建经费等不同的类别,分别由外事处、信息化办公室、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与基建处负责分块预算。

9.滚动预算,近详远略原则。国家新《预算法》提出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作预算的中长期规划。教育部多次提到要实行滚动预算编制。2015年5月18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82号),通知要求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起,项目支出按新的管理方式运行,力争用3年的时间构建起以三年滚动规划为牵引,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新模式。2016年,学校在信息化经费 、中央或学校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建经费等项目经费中试点实行三年的滚动预算编制。按照近详远略原则,2016年编制详细预算,2017和2018年要结合各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粗略编制。个项目分管部门从明年起要建立三年的项目库,以项目库为载体实现项目的全周期滚动管理。

10.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根据学校目标管理小组的考评要求,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各单位的2016年的预算申报要参照2015年的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务必做到实事求是,确保所申报的预算及对应的任务当年能够完成,以避免虚报、多报。根据学校目标管理小组的考评要求,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预算执行情况不到位会影响当年目标任务考核的结果。

(三)预算编制的流程

学校2016年预算的编制按照“党委常委会定预算控制额度、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核细化预算、校长办公会定预算细化方案、教代会审议通过方案、党委全委会批准预算实施方案”等决策程序,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步骤完成。

1.学校二级单位预算“一上”方案的编制

学校二级单位预算“一上”方案,从填报对象来划分,分为职能部门预算(含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党政机关单位、直属单位)和学院预算(含学校各个学院、研究所和中心)。从预算内容来划分,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部门预算

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党政机关单位、直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2016年度工作任务、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职能部门预算“一上”方案。根据学校两级财务管理体制的要求,职能部门的支出预算应紧紧围绕“规范、监管、评估、服务”等职能展开。

所填表格为《2016年校内预算——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1-1,附件1-2)。

收入表填列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能纳入学校收入总预算的全口径收入额。

支出表填报内容主要分为运转维持性经费和任务经费两部分:

运转维持性经费是指各部门日常运转中发生的办公用品、差旅、交通、邮电通讯等费用。

任务经费是指除正常运转外,为完成某些特定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经费支出。属于部门常规工作性质的任务一般由部门的常规运转费来安排,不在任务经费中安排。任务经费主要有国际化经费、信息化经费、学科、平台、队伍、自主科研“四位一体”统筹建设经费、中央或学校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建经费和其他建设经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填报分为实验设备类、修缮类、信息类和安防类。任务经费项目需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其中今年6月拟向教育部申报并已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不再重复填报申报书,但资金需求情况应填入相关表格内。申报书上交至相关部门和财务处,项目论证工作由相关归口管理单位组织。各归口部门对项目进行汇总后,按轻重缓急排序填入2016年专项资金项目汇总排序表(附件1-3),其中信息化经费 、中央或学校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建经费按要求试点编制三年滚动预算。试点滚动预算编制项目分管部门从明年起要建立三年的项目库,以项目库为载体实现项目的全周期滚动管理。编制年度项目预算和三年滚动规划前,各部门要完成项目的储备工作,纳入部门项目库的项目需填写规范的项目文本,包括立项依据、实施主体、支出范围、实施周期、预算需求、绩效目标、可行性论证、评审结果等内容,作为项目审核和管理的依据。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各部门和单位要在项目库中对项目的执行、调剂、结转结余、绩效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纳入预算安排的延续性项目,原则上滚动纳入下年度预算。未纳入预算安排的预算备选项目,可滚动进入以后年度项目库。

(2)学院预算

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2016年度工作任务、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学院预算“一上”方案。

学院基本数字表

所填表格为《2016年校内预算——学院基本数字表》(附件3)。

学院的各类基本数字,是核定学院收入的重要依据。表格内容与往年基本一致,请认真浏览表格,正确录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按流程核准后上报。

学院收入预算

表格为《2016年校内预算——学院收入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2-1)。

该表格填报内容为2016年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依照学校两级财务管理制度,按学生人头数所获得的收入、免费师范生生活费和实习费、各类补贴收入、学校安排专项经费收入、学院创收收入等。

学院支出预算

所填表格为《2016年校内预算——学院支出预算申报表(一上)》(附件2-2)。

该表格填报内容为学校各个学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根据获得的收入安排的各项支出,支出分为基本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学校安排专项经费支出。基本收入安排的支出是指学院以学生人头数收入、政策补贴收入等为依据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学院安排建设经费;学校安排的专项经费主要有国际化经费、信息化经费 、学科、平台、队伍、研究“四位一体”统筹建设经费、中央或学校安排实验设备类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其他建设经费。专项经费需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其中今年6月拟向教育部申报并已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不再重复填报申报书。申报书上交至相关管理部门和财务处,项目论证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属信息化经费、中央或学校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建经费的,按相关部门要求试点编制三年滚动预算。

(3)财政部下发的《2016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表》

《2016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表》(附件5)是由财政部下发的用于核算我校财政拨款收入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与中央部门预算编制相关的学生信息、离退休人员情况、附属中小学人员信息等。由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离退休工作处、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单位填报,表格由财务处另行送达。

(4)请各单位认真填报,《2016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表》于2015年6月19日前,校内收支预算表2015年7月6日之前报送至学校财务处信息预算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wcysk@mail.ccnu.edu.cn。各类表格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内下载。

2.学校预算“一下”方案的编制

财务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中央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一上”方案、各部门组织论证的结果,组织若干专家组对“一上”预算进行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安排总额度及分类经费控制数建议方案,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学校预算“一下”方案,于2015年12月底下达各单位。

3.学校二级单位预算“二上”方案的编制

各职能门和学院根据学校预算“一下”方案确定的预算控制数,结合本单位“一上”方案,进一步对2016年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专项经费等支出进行细化(细化到具体项目、每一个项目的明细支出),编制本单位“二上”预算方案。凡是没有细化的项目,学校将不予安排。“二上”细化方案于2015年底报送财务处信息预算科,填报表格另行通知。

4.学校预算“二下”方案的编制

财务处根据各二级单位预算“二上”方案,在审议的基础上经过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平衡,并征求各分管校领导意见后,结合审计处对各二级单位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二上预算细化方案的审计意见,编制学校预算“二下”方案,报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全委会审议批准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5.在学校2016年度预算未下达之前,财务处将按2016年预算 “二下”草案的上会额度预拨部分经费,保证各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2016年财务预算编制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经费预算工作是学校改革发展、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与各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紧密相关,各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

2.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对于项目分块预算,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制订相应工作计划。与项目分块预算有关的部门和学院,要在各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配合做好本单位的切块预算工作。

3.预算民主、充分论证。各单位应从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申请预算的项目及经费额度。预算编制要广泛充分听取单位内部意见,要在部门内、学院党政联席会上充分讨论。对重大项目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要经过严格论证。

4.优质、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要在表格或项目申报书体现数据测算的路径和依据。各项数据要做到完整、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 1-1.2016年校内预算——职能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一上)

1-2.2016年校内预算——职能部门支出预算申报表(一上)

1-32016年专项资金项目汇总排序表

2-12016年校内预算——学院收入预算申报表(一上)

2-22016年校内预算——学院支出预算申报表(一上)

32016年校内预算——学院基本数字表

4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

5.2016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表(部分单位填报,财务处另行送达)

华中师范大学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