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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票据可以报销?

文章来源:  财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01-04

哪些票据可以报销?

答:可以报销的票据包括:

1)国家增值税发票,由于我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政发票:盖有财政专用章的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的收据;

3)特定行业票据:如邮政部门票据、铁路部门票据、航空部门票据、公共交通票据、银行手续费收据、保险公司保险单等;

4)自制票据:仅限于我校内部经费转账、福利费领取等。